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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 星期四

[華德福] 內在感官之六:味覺

        同樣是關於味道,味覺和嗅覺就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從器官構造來看就可以發現,不論我們想不想聞某種味道,它都會竄進我們鼻子裡,除非我們把鼻子捏起來;但嘴巴就不一樣了,如果我們拒絕吃某種東西,把嘴巴閉起來就可以了,因此我們有權利可以選擇要吃到哪種食物、品嘗什麼味道、吸收什麼營養。

        另一個從「深度」來看,氣味通過我們的鼻子後就離開了,它不會長久停留在我們身體裡;若我們受不了某種場合裡的氣氛和氛圍,離開那個地方我們就不再受影響了。但食物不是,食物一旦放入嘴中咀嚼,我們就會開始消化、吸收它的營養(及不營養的東西),除非我們把食物不經咀嚼地吐出來,不然放進嘴裡的東西最後必定有一部份會留在身體哩、成為我們的一部份(即使是廢物也是先成為我們的一部份才排出來)。

        基於這兩點,我們可以說,味覺是比嗅覺與我們內部連結更深的感官。




        那麼吃東西只有好吃與不好吃的分別嗎?這是物質面的看法。事實上我們吃東西主要是為了健康,這點在大病初癒吃東西時最明顯,尤其是當我們生病時,味覺可以幫我們找到身體需要的食物與營養,這就是味覺最根本的功能。但由於物質主義的出現,我們過於追求對味道的滿足,只在乎好不好吃,而不在乎健不健康,因此現代人出現了很多的疾病;因為我們「口不擇食」,明明應該替自己吃的食物把關,卻被食物的外觀及味道「欺騙」了,這是因為我們忘了「味覺」的任務,是要替我們找到健康的食物,而不是美味的食物。

        除了食物以外,我們還要吸收很多東西,不用嘴巴,而是透過生活及生命去體驗,這些「精神糧食」帶給我們心靈的健康,我們可透過自己的選擇與判斷,去決定我們要接受哪些生活經驗及體驗來滋養我們的心靈。我們可以從許多用語來發現,其實很久以前的人就是用這種「味覺」的方式來描述經驗的,例如 : 覺得心酸、甜美的笑容、苦澀的滋味,用「品味」來形容一個人的生活水平及審美觀,埃及人甚至用同一個字來代表「船」、「品嘗」、「生活經驗」,由此可見「味覺」強調的是「吸收物」的「質素」,好不好是用對生命是否健康、有幫助來衡量。

        如果將心理學搭配營養學來分析,酸味代表的是喚醒內在、恢復活力,因此飯前吃點酸的東西可以提高食慾,小朋友也要等稍大之後才能吃較酸的東西;甜味代表的是幸福感,這也就是為什麼孩子喜歡吃甜食;苦味代表的是意志的考驗,人面對痛苦和生命覺有關,也和意志有關,必須夠成熟才有能力忍受苦味;鹹味則是意志覺醒的基礎,因為在食物中加鹽的目的其實是幫助食物提味,用來喚醒我們對食物本身味道的感覺。

        因此擴大來說,我們吃東西絕不只是單純進食而已,「用餐」是反映了食物是否健康(身體)、用餐環境是否良好(文化)、用餐氣氛是否愉悅(心靈、經驗傳承)的綜合展現,我們要全方面的來感受它,若我們重視用餐的完整過程,就等於是替自己選擇了正面的「糧食」(物質面與精神面)來吸收,自然也就能提高自己的「品味」。和物質給我們的「誘惑」(好不好吃)相比,味覺也包含了人一部份退化了的直覺,這個直覺是告訴我們對身體/生命是否有益的,許多動物都還懂得在瀕死時去找有治癒效果的草藥來吃,我們卻放任自己的食慾吃進許多傷害健康的垃圾食品,該是啟動我們的選擇機制、管管自己嘴巴的時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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