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其實很久以前就看過了,不過今天再看一次,發現我對第五點特別有感觸,我想起前一陣子在地鐵上遇到的一個事件,關於一個求好心切的媽媽與一個無辜的孩子。
當時車上擠滿了人,有個幾個月大的小孩在嬰兒車上大哭,哭到很生氣的那種(為什麼我知道他很生氣呢?因為我從上車後就聽著他哭,從正常的哭聲到歇斯底里的那種,我想就連沒照顧過小孩的人都應該聽得出來),最後有人讓位給那個媽媽,那媽媽才抱她兒子起來。但小孩已經哭到很生氣了,怎麼可能像水龍頭一樣說停就停呢?結果她就對她兒子放話,說他為甚麼不自己乖乖坐嬰兒車睡覺,哭那麼大聲要她抱、抱了還哭,再哭就把他放回去,結果旁邊有人看不下去,叫她不要這樣對小孩,還被那媽媽回一句︰「我自己小孩自己識教了,唔該晒你。(我自己的小孩自己會教,謝謝你。)」此言一出大家只好閉嘴,旁邊一個我不知道是她媽媽還是婆婆的從頭到尾不敢講話。
因為車上人很多的關係,我完全看不到那對母子三人檔,碰巧同一站下車,我才跟在她們後面一起去搭電梯,途中那媽媽還是一直不停數落手上的小孩,讓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我在想,她一直念其實是不是怕別人覺得她沒有在教小孩或把小孩帶好(其實這麼小的小孩在一個擁擠的車廂裡,哭著想要站在面前的媽媽抱他,大家應該都是可以理解的),看到我們在旁邊,所以她不敢停口,但我真的很想跟她說︰「夠了…不要再演了。」先不論小孩是否聽得懂(我是贊成小孩從小就聽得懂人話的,但聽得懂不代表做得到),我明白那個媽媽的出發點是希望「小孩可以自己在嬰兒車上睡覺」,但顯然要達到這個目標光用碎念是行不通的,那個情況下應該要先安撫小孩情緒才對。
這裡不是想討論當時應該怎麼處理,我只是在目送她們背影時想著,有時候我們在別人面前糾正小孩的不是,是不是多少也是為了自己的面子呢?當小孩在外面犯了錯,媽媽彷彿成了眾矢之的,別人的「建議」像是刺耳的指責,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教訓孩子就像是與孩子劃清界線—今天是你犯錯,不是我,我跟大家站在同一陣線,藉此脫離關係,多麼狡猾的一招!再來是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教孩子、把孩子帶好,碎碎念不絕於耳,一定要讓大家都聽到,代表我有在「做事」,其實當下讓孩子知道哪裡做錯我覺得沒有問題,不然很多事情都留到睡前才講,小孩早就忘光了,但適可而止很重要,何況教導並不只限於口頭訓誡而已,還有親愛的,那只是幾個月大的小孩啊!
學無止盡,當媽猶是。為人父母有時候對孩子有高要求與高期待,以至於過於嚴厲、盲目了心眼,就該想想那個孩子無辜的樣子跟淚眼汪汪的眼睛,人都有惻隱之心,何況是對自己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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