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夥伴建議,在看這些哲學類書籍時,最好有足夠的哲學背景知識才好進入。但天生反骨的我卻想,如果Steiner一路都在推翻主流的哲學思想,那麼知道越多會不會反而讓自己更混亂呢?既然Steiner希望在主流之外提出自己的見解,那我能不能全心全意地去理解他所說的話就好呢?
說我懶也好,說是異想天開也好,我想我會先這樣繼續嘗試到走不下去為止吧^^;希望看到後面再回頭看第四講,能有一種柳暗花明的感覺,到時候再回來補充!
===== 2018/04/08 [第四講 作為感知的世界] 筆記整理=====
「概念」vs.「觀念」(p.58)
概念:
1. 是在觀察物件後,即使物件消失,仍能保留下來的觀念的相應部分
2. 經驗越多,概念就越多
3. 概念與概念間形成合乎法則的整體,而非彼此分離 ex. 有機體、獅子
4. 概念不能從觀察中獲得,概念是被添加到觀察之上的
觀念:
1. 是思想對觀察做出的反應 ex. 看到一棵樹
2. 觀念的相應部分會在觀察物件時被添加到物件中,
3. 內容更充實、更飽滿且更全面的概念
Steiner認為:概念和觀念是通過思想才被獲得的,
反例1 黑格爾(p.59 第5行):
概念是為最先和原初的東西。
-->思想才是最初的東西,自立、自主的思想本性,
反例2 赫伯特・斯賓塞(p.59 第四段):
某種概念為觀察到的物件提供了一個例證。
-->針對觀察,我們會先找出對應於觀察的概念,通過思考,
- 小結:思想依據其本性已經超出了觀察所得,通過思想者,
思想才能與觀察聯繫到一起。(p.60 倒數第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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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思想」過渡到「思考著的存有」
人的意識是一個舞台,在上面概念和觀察彼此相遇,並且互相結合,
人在觀察物件時,會將物件看成「客體」,將自身看作思考著的「
我們只有借助於思想才能將自身定位為主體,
- 小結:人的雙重天性在於,
他思考著並且由此囊括了自身和其餘的世界; 他又必須同時通過思想將自身確定為一個與事物對立的個體。(p. 62 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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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那些我們迄今為止只稱之為觀察物件、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當思想找到一個相應的突破口時,
步驟二:思想將明確的概念與觀察要素聯繫在一起,
「感知」的定義:直接的感受物件,觀察的對象,
1. 最初的感知一直到遇到與之矛盾的另一個感知,才會修正
2. 感知範圍的每一次擴大都會強迫我去修正自己關於世界的圖像
3. 感知圖像對於我們的觀察位置有數學性的依賴性(ex. 大小、距離),對我的有機組織有品質的依賴性(ex. 感知的品質如顏色、聲響等),因此我的感知圖像是主體化的
看法1 喬治・貝克萊(p.67)(參考p.70):
人們從意識到主體對於感知的意義的那一刻開始,
-->如果排除了我們主體性的有機體,感知就不會持存;
-->所有的東西只有在被感知到的時候才存在,
看法2 (p.68 第1段):
即便外形、顏色、聲音等除了在感知動作之內沒有其他的存在,
-->可用看法1的說法來反駁:
-->我感知的物件只有通過我才能存在,
對此Steiner認為,感知是由我主體的有機組織共同確定的,
- 小結:我們的考察就從感知的客體被引到了感知的主體上,
我感知的不僅僅是其他事物,而是感知自身。(p.69 第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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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與「表象」
[感知過程] (p.69)
步驟一:相對於不斷產生和消逝的感知圖像,我是一個持存者。 當我具有其他感知時,對於吾的感知則永遠能在我的意識中出現。
步驟二:當我深入到一個關於現存物件的感知時, 我就會暫時只對此有意識。
步驟三:之後,對於我自我的感知可以添加上去。從此開始, 我意識到的就不僅僅是物件,還有我的人格, 這種人格與對象對立並關注著它。ex. 我不僅看到一棵樹,我還是那個看到樹的人。 我能意識到在我觀察的過程中,我的內在有某些東西發生了, 即使觀察對象消失了,這個過程的持續作用仍然停留在我的意識中: 一幅關於樹的圖象
承上例,在觀察過程中,這幅圖像是與我的自我聯繫在一起的, 我的自我因為吸收了一個新的元素而被豐富了, 這個元素就是我對觀察對象的「表象」。(p.69 第15行)感知會產生和消逝,唯有當我感知到和注意到自我, 讓這個自我的內容也在伴隨著每一個感知發生變化, 我才得以將物件的觀察和我自身的狀態改變連結在一起, 並談及我的表象。(p.69 倒數第3行)
Steiner將那些我所面對的其他物件稱為「外部世界」, 而將我自身感知的內容稱為「內部世界」。(p.70 第4行)
謬誤1:我們並沒有感知物件,而是僅僅感知我們的表象。
謬誤2:我對於作為我觀察對象的自在的桌子應該一無所知, 而是只知道在我感知這張桌子的過程中伴隨著我自身發生的那些變化 。
-->Steiner用貝克萊的觀點來反駁:在貝克萊的意義上, 我視之為桌子的東西,只要我的目光不再朝向它, 它就不再是現存的了,因此我的感知是通過上帝的權利所產生出來、 是上帝在我身上喚起的,除了上帝和人的眾靈之外, 貝克萊不認為還有其他實在的生命,我們稱之為世界的東西, 只有在眾靈之中才是存在的;被素樸者稱作外部世界、 實體性的自然,在貝克萊看來是不存在的。
主流看法(p.71):
1. 康德:我們只能經驗到我們切己的自我的變化, 而無法經驗到引起這些變化的物自體, 並非因為在表象之外不可能存在事物, 而是主體無法直接接受這樣的實存者。(p.71 第4行)
2. 李普曼:獨立於表象的實存者,只能通過「 他主觀思維的媒介去觀象、構思、思考、認識、可能還有無法認識」 。(p.71 第8行)
3. 福克爾特:我們知識所涵蓋的範圍首先不會超過我們的表象。 我們的表象是我們唯一直接經驗到、經歷到的東西; 並且恰好因為如此, 即便是最極端的懷疑也不能奪走我們對於這些表象的知識。相反地, 所有超越表象的知識必須明確地被設想是可受懷疑的知識。(p. 71 最後1行)
-->Steiner認為這是思維程式的後果:素樸者相信, 物件就如他所感知到的那樣,在他的意識之外也是存在的; 但科學家卻要教導我們,對於我們的感知而言, 我們的有機組織是必須的, 因此我們所能夠知道的無非就是我們的有機組織由事物傳遞給我們的 東西,因此,我們的感知就是對我們有機組織的變更,而非物自體。 (p.72 第9行)
-->愛德華.馮.哈特曼:
a. 我們只能擁有一種關於我們表象的直接知識, 就像我們稱之為聲音的東西, 無外乎就是我們的有機體對於外部世界中運動的一種主體性反應; 觸覺提供給我的也並不是外部世界的物件,而僅僅是我自身的狀態, 我完全外在於物體,並且只感知到他對於我的有機體的作用。(p. 73)
b. 主體所感知到的東西,始終只是他自身心理狀態的變更, 而別無其他。(p.75)
-->補充:約翰內斯.米勒【特殊感官能量學說】: 每個感官都具有獨特性, 都只有一種確定的方式對所有外部刺激作出回應, 我們的感官只能傳遞在其自身中發生了什麼,而無涉於外部世界。 它們各自依據自己的本性決定感知。(p.74 第1段)
生理學家指出,外部過程在達到意識之前已經經驗了一系列的轉換, 在大腦中所發生的東西, 通過如此多的中間過程才與外部過程聯繫在一起。 內在於大腦的過程造成「紅色」作為結果出現在心中( 顏色通過大腦才在心中被喚起), 而在意識中最終所擁有的只是紅色的感受。 心將單個的通過大腦傳遞的感受與物體結合成一個表象, 這個過程的最後環節(表象)正好是最先給予我的意識的環節, 在這個環節上只剩下在我的感官中造成印象的東西, 外在於我的外部物件在通往大腦、通往心的道路上完全消失了。( p.75)
- 小結:我可以把素樸者所認為的在外部空間中的現成之物看做我心的
產物。(p.77 第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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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必須將桌子本身處理為表象,
2. 認識行動是一幅諸多表象的編織物,
3. 沒有任何感知可以不通過相應的感覺器官而被給予,
4. 我將位於我的有機體之內的新感知與之前的感知聯繫到一起,
批判的唯心論(p.79 第2段):
1. 我越接近大腦的中心過程,我的假設虛擬度也就越高,
2. 通過物理學、化學等工具和方法處理大腦稱為「外部觀察的路徑」,
3. 從感受開始、直至從感受材料出發構建事物的過程稱為「
4. 和「批判的唯心論」相反的立場是「素樸的實在論」。
5. 錯誤:
a. 它將某一個感知描述為表象,它想要證明感知的表象特徵,
b. 它混淆了兩個觀察領域,並在兩者之間無法找到一個仲介。
-->只有當批判的唯心論自身在素樸的實在論方式下,
反例1 叔本華(p.80 倒數第1段):
被感知到的世界就是我的表象。
-->
- 結論:批判的唯心論完全不適用於去獲取關於感知與表象之間關係的
洞見,它無法區分「在感知過程中所發生的」以及「 在感知被感知到之前」它自身中必然具有的東西, 因此必須開闢另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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