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的最後一個器官---溫度覺,以Steiner的看法,其實應該是人類的第一個感官,就像有些動物仍然保有的第三眼,可以看到紅外線,人的這個器官已經退化成一個小腺體---松果腺,而本來負責發揮作用的溫度覺,則將自己轉化到每一個神經裡。
那麼溫度覺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呢?我們可以做個小實驗 : 當左右兩手各自放到熱水和冰水哩,過了五分鐘後在同時放到溫水裡,一隻手會覺得很冷,另一隻手則會覺得很熱。即使是用溫度計來做這個實驗,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溫度的變化,這實驗強調的是 : 唯有發生對流時,才會感覺到溫度,這也就是觸覺和溫度覺最大的差別;前者強調自己與外界的不同。後者強調自己與外界的對流,這個「對流」就是互動。
Steiner之所以把溫度覺作為第一個內在感官,而且是所有十二感官的原型,是因為溫度覺的本質在於「認識這個世界」,我解釋為「對世界的熱情」,Steiner稱之為「興趣神經」,由於我們從世界分離出來,又渴望與世界重新連結,因此對這個世界充滿興趣,為了與世界產生互動和連結,衍生出十二種內在感官。其中的溫度覺主要在感知世界回應我們興趣的對流,如果世界回應了我們的熱情,我們便感到溫暖;如果沒有,我們便感到孤單、冷漠。
套用到人際關係上,我們需要溫度覺去維持我們對外界的興趣,也需要與他人互相交流,當我們獲得正面的回應,我們便獲得能量,支持著我們繼續散發我們的熱情;我們也能將這股能量「輸出」到別人身上,讓別人感到溫暖或重拾對某件事的熱情。但當我們安慰別人時,會流失能量,如果能量流失得過多,就會失去熱情,通常遇到這個情況,我們需要從外界的其他地方透過正向交流來補充,這就是溫度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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